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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爱作文400字

2015/11/20作文大全

篇一:我的最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我的爱好不用说你们也知道,当然是二十一世纪初被人们广泛使用的电脑咯。

我把电脑当作我的最爱是因为电脑既可以让我们学到知识,还可以娱乐,一举两得。当我遇到难题时,就可以在这个“知识宝库里”一探究竟了。

我把电脑当作我的最爱还因为它给我带来了快乐。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我把它打开,搜索我遇到的一个难题,一不留神,我打错了一个字,但我没发现,搜索完一看,发现没有我想要的答案,我再仔细一看,发现我把巧算的“巧”字打成了“改”字。然后,我把字改正过来,终于搜索到了想要的答案。我每天早上、晚上都跟着电脑读英语。它就像一个老师帮助我更好地学英语。我的英语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它成了我学习的好伙伴。没事时,我还经常上网浏览新闻。温州动车事故、日本福岛大地震等,我都在第一时间浏览到了。

电脑既帮我增长知识,又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喜欢它!

篇二:,我的最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当我读书时,我就会想起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的这句话。如今,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在飞快地流逝者,书也一直伴随我走过春夏秋冬,做过金色童年

小时候,伴随者我的是那些画满图画的漫画书和一些识字认物的启蒙书。虽然有时看这些书时感觉花绿绿的,很好看,但是它却给我今后的读书路打下了基础。

随着我渐渐长大,也接触了一些带有文字的童话和名著。我喜欢《安徒生童话》里的白雪公主和七个可爱的小矮人;喜欢《西游记》英勇聪明的孙悟空和憨厚可爱的猪八戒;喜欢《平凡的世界》里的田晓霞,同时又为她坎坷曲折的命运感到同情……随着我读的书越来越多,越来越厚,我便迈进了那高尚而又充满神奇的文学殿堂。

老师常说,读书不但能开阔视野,增长见识,而且还能提高作文平。我们大家要多读书。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就是这个意思。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一代伟人莎士比亚的名言。书,还能使人陶冶情操,使一个脾气浮躁的人变得温顺和气有耐性。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现在是读书的好时候。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冰心奶奶的话: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篇三:我的最爱

屈指一算,我与你已分离数年。在这不见的日子里你可快乐?是不是时常在安静的桌子上或在沸腾的热水锅中睡懒觉?用一根筷子敲了你一下,你睁开你那蓬松的双眼,给我一个示意的微笑,我放心的转移视线。当我再度回来,你给我的依然是一张安静的睡脸,是那样的可爱而又让人好笑。

习惯了你骤然一笑的瞬间,那将是我若干年后寻找你的坐标点。美好是短暂的,有聚必有离得那一天。我依依不舍得离开你的世界,走到另一个起点,我不敢对视你的双眼,我怕里面会藏有太多的抱怨,而你给我留下的却是一张沉默的永久性的睡脸。

到达另一个世界后的每一天,我都在打探着你的一切,留下的永久性的记忆,不时的冲刷着我内心的空间。我开始匆忙的干着一切,这时的悠闲,对我来说是一个可怕地时间。我尽量的充实着我的一切,然而那个睡脸却更加的明显。于是我发疯似的满院寻找着你的脸,但我知道,世界不会有两张相同的脸,因为我的那一张在大洋的那一边。

习惯了你的口感,习惯了你的一切,但事实已成定局,你我相隔万水千山,中间只差一叶扁舟,载着我来到阔别已久的彼岸,大喊一声:“饺子,我的最爱!”

篇四:你是我的最爱

曾经好喜欢收信,因为证明远方有朋友。而今天,我不再喜欢收信,因为这证明朋友在远方。

也许正映了那句话: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在我们熟悉后,又换来的是匆匆分离,而想起过去我们一起走过的日子,是那么甜蜜,又是那么遥远。

习惯了伤心时伏在你的肩头,习惯了你的呵护,而今却分割两地。远方的朋友,你可曾想起相聚时的云,相守时的天,而今天你挥一挥手,留给我的只有回忆和那绵延不绝的思念。我用心写着一篇没有句号的日记,不求感动众人,只期望你是唯一的读者,因为只有你明白我的心。

好想打个电话给你,好想听听你声音,可是我一次次说服了自己,因为我不想破坏心中美好的回忆,但我相信在你想我的时候,我也正在想念着你,无论有多远的距离,我们的心始终在一起。

没有可以一起看日出日落的日子,没有一起哭哭笑笑的时光,但友情并未变谈,而像一杯热咖啡,苦涩中有心的体会。

朋友,谢谢你曾经给予我的那么多,今天还依旧温暖着我,成长的路上,有你,有我,有我们一起走过的岁月,只想告诉你,有你,我的生活又多了一份感动,你是我今生的知己,是我最爱的人!

我童年丢失的布娃娃。

篇五:我的最爱

我的爱好是玩电脑,因为(我曾)有一段难忘的经历。现在,我就向你介绍一下那难以忘怀的经历。

起初,我(无意中)是在爸爸的书橱里找到了一本关于计算机的书,(这)便开始了我的计算机“生涯”。(我开始)自学了起来,只可惜输入速度太慢,很浪费时间。爸爸发现我有这方面的兴趣,就给我买了关于指法和五笔字型输入法的书,由于我太性急,一气儿把要领背了下来(,不但学习起来轻松多了,而且还)此时,我已经感(受)到了打字的乐趣。

我虽然已经掌握了DOS、Windows等操作系统,但此时,我却不务正道,玩起了对战类的电脑游戏,爸爸因此(常常批评我)叫骂不休。有一次,因为计算机内置的游戏只有扑克牌,我玩够了,看见爸爸不在机房,我便从爸爸的口袋里掏出10元钱,买了个叫《红色警戒》的侦探游戏,被爸爸发现了,我挨了一顿臭骂。

现在,我再也不会干那么愚蠢的事情了,而是利用FantPage网页制作程序制作网络游戏。我一连制作了《城市家庭》、《第九城市》两个游戏。

这下你明白了吧,玩电脑就是我的最爱。

篇六:我的最爱

在友谊的道路上,我做错很多。每次对同学的承诺,我总是办不到。我真失败,难道我连一个好朋友都不能有吗?我常以为友谊不可能排第一,但是现在,它却超越了亲情

现在才说又有什么用呢?要如何去拟补呢?太迟了吧!

友谊现在对我来说,比亲情更重要。到底是什么让我改变?是互相关心吗?是互相帮助吗?是互相信任吗?是互相团结吗?我现在还不明白,到底是什么改变了我。

每天上学,看见比我大的哥哥姐姐,比我小的弟弟妹妹,跟我同样大的同学,我就感觉,我太幸福了!他们每天都把笑容挂在脸上,而我的笑容呢?去哪啦?看见他们每天都那么开心,我真替他们感到高兴。

友谊让我变得更加倔强,更加坚强,更加勇敢,更加学会面对同学!是友谊把我变成这样的,我感谢它--我的最爱!篇七:我的最爱

自从去年妈妈给我订了《创新作文·小学版》后(今年以前都叫《小学生新作文》),我就迷上了它.每一期,都让我等到想自杀去!曾好几次"失眠",每一次拿到新一期的书,就像中了百万元的奖一样高兴得一蹦"99"千尺高!从一次偶然看见了创网的网址,我就真真正正成为了超级创网迷.

记得有一次,我们家电脑的那个什么宽带要换了,暂时不能上网,而那时候是放七日长假的时候,上个星期刚发表了4篇作文的我,当时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心里那个急啊!真想把那什么宽带给马上换好去.可是老天偏偏不长眼,那个什么宽带到现在还没有装好!!!性急的我,只好到我的邻居家去上网了,就连这篇作文也是在我邻居家写的呢!出门前我看了看我家的那台死电脑,得意地说:"哼!欺负我,不让我上网?做你的白日梦去吧!!!"

还有一次,我拿到了新书,看着看着竟忘了吃饭了;有一次忘了去买米,被妈妈臭骂一顿;有一次忘了洗碗,害得全家没有碗盛饭,要出去吃;有一次……尽管妈妈曾经几次威胁我若还是这样就不给我订这本书了,我却还是这样回敬她:"如果您不给我订这本书,我就再也不理您了哦!"吓得妈妈连忙闭嘴……

篇八:我的最爱——篮球

篮球,顾名思义不过就是把球送进篮筐容易。但看似简单的篮球,对我来说却不平凡。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的运动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他:篮球。为什么不选其他运动,偏偏对篮球情有独钟?说实话,我也没有什么理由,就感觉与篮球之间有种说不出的默契。

小时候的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呆在静静的角落,外界的任何事物似乎与我无关。但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篮球的乐趣远远超出电脑和电视带来的享受。当我第一次运球,我就认为我是为篮球而生。渐渐地,我喜爱上了篮球。篮球比赛中,让我懂得团队协作的重要性,第一次感觉到团队的力量是如此强大。最后时刻的绝杀,让我明白永不放弃,坚持到最后的才是胜利者。

每当我绝望时,篮球立即浮现眼前,仿佛在对我说:“坚持,坚持,坚持。篮球对我的鼓励是其他事物所不能相比的。现在的我虽然学习繁忙,但是总会抽出有空的时间去触摸我最喜爱的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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