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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有独钟的作文

2015/11/20作文大全

篇一:情有独钟

慕或仰慕一个人,往往是一瞬间。

情有独钟一个瞬间,便是一个世纪。

一瞬间便成永恒,如皓月当空,柔和的光晕就能摄入你的心魄。许嵩,歌手,发迹于网络。从当初的默默无闻,到现在的大红大紫。一路走来,平和的他给人扎实的感觉。当然最为人称道的还是他与安琪的感情经历。我不禁想起明末的李香君,她随身带的桃扇。兵部尚阮大铖记仇要拆散她和侯方域,让一个朝廷大官来强娶,她就从青楼跳下,血滴上了纸扇。纸扇为文人修饰,即成了桃花扇,至此扇不离身,到死心念侯郎。《毛诗》云:“女之耽兮,不可脱也。”真是幸得侯郎本多情,比之许嵩也亦然。

许嵩,一个男子,一片柔情写下这样的诗句,“江南三月烟花笑,痴玩年少之美妙。”烟花三月,瘦西湖畔,念得红药朵朵,剪下青丝几缕。李香君将其寄予侯方域,生命最后的时刻,她剪下腰间的青丝,作为信物,望情郎一生珍藏。如果说这凄婉了一点,那么同是桃花主题的崔护便幸运得多了。《题都城南庄》的故事几乎家喻户晓,那么桃花依旧笑春风后面呢?其实当时女子出门去了,回来之后见门上题诗,随之病倒。崔护估计害了相思病,于是“复往寻之”,见女子卧于病榻,即将断气,幸好及时赶到。后来其父大喜,遂以女许之。传为佳话。你看,这一见钟情,便情有独钟。这种念念不忘情是不是和许嵩很合拍呢?

当然,还有一个如一般的才子不可不提,他就是北国的纳兰容若,被誉为和许嵩相似度最高的才子。容若的词恕我浅陋,不敢妄言。但他的感情故事比之于许嵩和安琪,如出一辙。此事鉴于许嵩自己的原因已不可考,只知道许嵩仍然深爱着这位姑娘。容若从小喜欢他的表妹,可表妹招纳入宫,于是他扮作僧人,冒着杀头的危险,与表妹幽会……随着容若娶妻,生活本该美满,奈何仅三年妻亡。之后又遇得江南才女沈宛,但自古多情伤离别,这南北几经辗转,聚少离多,人生几何?容若生命到了尽头。

古来才子几多情,付之江水向东流。北国风光好,纳兰归去了,情缘未了。朱华曹子建,感甄天下知,甄妃不知。嵩,红瓢泼泛起了回忆,回忆怎么潜?你美目如当年流转我心间。感时花也溅泪,苍穹也会苍老,你的情,对爱情的坚贞,一瞬间我们情有独钟。你的曲,萦绕在我们心间,我们将情有独钟一个世纪。

篇二:情有独钟

叶落啦,可以再开;柳枯啦,可以再长;纪念碑碎了,虽然只是简单的缝合,也是会呈现出属于它另类的美。

我对这个纪念品是情有独钟。当年,期盼了许久的爸爸终于回到啦家,我和妈妈接到这个令人激动的消息,立马来到火车站接爸爸回家。“家”这个词,聚集了酸、甜、苦、辣,色香味俱全,这才是一个温馨的小家。爸爸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的拿出一个水晶纪念碑。爸爸说,这是他用努力换来的,我很开心,小心翼翼的把它放在房间最显眼的位置,这样每天就会看到爸爸努力为了这个纪念碑而辛苦的背影。

而好景不长,一次约同学来家里玩,我把她带到自己的房间参观爸爸送我的纪念品。他很吃惊地说:“主啊,这也忒漂亮拉吧,不枉老衲一番苦行啊。谢谢你带我来看这么精美的纪念碑。”她两手紧握在胸前,再举起手的过程中,一不小心,纪念碑摔碎啦。我一下子懵啦,便大哭起来,于是乎,妈妈走过来,说道:“没关系孩子,不就一个玻璃杯嘛,改明儿让爸爸再带一个比这更好的,行不孩子?”我说:“妈妈,这个纪念碑对我来说已有着深厚的感情,我就要这个。”妈妈也束手无策了,安慰道:“那妈妈把它用胶水粘回去好不好?”我说:“不好,这就没有拉价值。”但妈妈还是把这个纪念碑粘了回去,放置到啦原来的位置。

事隔多年啦,我还是对这个水晶纪念碑情有独钟,在阳光的照耀下它仿佛比原来更加更加发亮,并没有因为灰尘的覆盖而失去了原来的美,即使是多拉几条疤横。

篇三:情有独钟

平生不爱金银首饰,也不喜欢戴首饰,金银固然宝贵,然而宝贵中却咄咄逼人我还固执地认为金银带着俗气,钻石虽然华丽,华丽中却难脱浮躁,唯有玉,吸取天地之精华,集清灵秀气于一身,仿若江南烟雨中一个妩媚到了极致的女子,身着轻罗薄纱,眼含细愁哀怨,清雅脱俗,飘逸的不夹一点烟火味儿,想必那百年古灯下的曹雪芹,也曾深深地怜惜着这大自然的小女儿,于是在《红楼梦》放下一枚宝玉,从而惹下一段情丝纠结的故事。

一直以来对玉情有独钟,虽然玉也可以做成首饰,但玉是有灵性的。《说文解字》中这样说玉:“玉,石之美者,有五德。润泽以温,仁之方也……”玉其实就是通了灵性的美丽石头,它集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它蕴含了无比的神秘性与浪漫性,凝聚着水的活性和灵韵,不媚不俗,不温不燥。

谁都知道,“钻石有价玉无价。”钻石可以一克拉一克拉地计价,玉是无法用度量单位来计价的。玉就如女子的爱情,一个女子能赢得多少的爱情,完全是看对方为她着迷的程度,虽然评测一块玉的质地,也要客观地从它的晶莹透明度和柔润缜密度来定,只是到了最后无非只剩下“喜欢”二字,你若喜欢,就买了去,爱玉之人珍藏的多半是自己那份珍爱的心情。

据说,世间没有两块相同的玉,我信然。无论从色泽、纹理、还是琢玉人的创作,都不可能产生相同的两块玉。若有一日,你得到属于自己的一块,无论贵贱精粗都将是独一无二的,世上的好玉万千,你恰好只遇见这一块,就要好好珍惜这一场相遇的缘分。正如在你生命里只遇见一个她,即使她不是最美最好,但相遇了就要珍惜彼此的缘分。

我小的时候,有过一块好玉。打我记事起,那块玉便用一根红线在我脖子里系着了,模糊的记忆中,那块玉是青紫色的,然而对着阳光一照,便通体血红。听奶奶讲,这是一块古玉,玉在人身上佩得年代久了,便吸人身上的精血,成了血玉,是宝贝,是护身的宝呵!一定要看紧,血玉有灵气,自己会跑的。

可是,不知是我太小过于不慎,还是真如奶奶所说,她自己给跑掉了,总之,那块儿玉就那么莫名其妙的不翼而飞了。我爸爸妈妈翻遍了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都没有找到她的踪迹,奶奶惶恐地说,玉是丢不得的,丢了,就是不祥呀。于是家里的人便带了我破灾去了,庙里的婆婆一脸慈祥的说,金子是给有钱人的,玉是给有缘人的,缘啊--该是你的就是你的,不该是你的,怎么也不会是你的。那玉,怕是跟我没缘份。

许多年来由于一直喜欢玉,所以也一直对小时候的那块玉念念不忘,常常不由自主地想,那块玉上究竟记载着什么呢?是烟花女子的一腔幽怨?是多情少年的满腹心事?是古老的青苔小巷还是庭院深深几许的候门王家?我不敢肯定,但我想,上面一定会有一个古老的被尘烟湮没的故事,那一定是段极美的情缘吧!

我对玉的钟情,一直以来没有人知道,因为我从那以后从来不曾买过玉,只是哥到云南旅游时知道我对玉的钟爱,给我带回一个玉镯,我一直戴着,在一次体育活动中,我不慎跌倒,玉镯摔了一道裂缝,虽然每每看到那玉上的“伤痕”心底有些隐痛,但我一直留着那有暇的玉不曾更换。对玉我相信那句话,“玉是给有缘人的”,我就在等那块儿有缘的玉,到时候,不管世人给她的定价是高是低,那块玉对我来说,都将是无价之宝!

古人云:“君子无故,玉不离身。”是说玉一定要贴身而戴,人不亡,玉不离身。玉是活的,老人常说:“玉越戴越活,人养玉三年,玉养人一世。”人以血养玉,玉以气还人,它有点类似于补品中的人参,贴身而戴,时间长了,会使人气脉贯通、精气充沛,同样,玉得人气滋润,它也会变得更加温润细滑,晶莹剔透,连细微的裂纹也会愈合。

只是我不知道,把一块玉戴活需要多少年的肌肤相亲,才能使它与自己血脉相通、呼吸相和,我愿意首先活过来的是自己,让我更加的温润莹秀,清音远扬,每一个日子都莹彩焕然。

玉与人能够交织成一体,玉的灵性乞怜与人的灵气,人的灵气又得益于玉的灵性。我认为最是把玉和人交织成一体的神话莫过于《红楼梦》。女娲补天时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石头中多出的那一块顽石,经了女娲的锻炼,灵性已通,由十二丈见方的庞然大物缩小至扇坠儿大小的晶莹宝玉,降落人间,在“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的贾府,与性癫情痴的贾宝玉共同历经了一场“木石前盟”和“金玉良缘”的情劫。许是宝玉果真得了那通灵宝玉的灵气,故而与贾琏那些弟兄不同,祛除了一股男儿的浊气,虽是“泥做的骨肉”,却是周身的聪俊灵秀,莹洁通透。

小说中,电视中常出现这样的镜头:女主人公的奶奶或外婆临终前,把手上佩带的传世玉镯郑重地交给心爱的孙女,让那只积蕴多少美好爱情故事的玉镯绾在下一代手上,继续演绎它的传奇。我就常常想,那个主人公怎么就不是我呢?若是这样一只蓄满爱情故事的玉镯绾在我臂上,无论它是莹白、翠碧、伤红或月黄,它都可以照亮我的一生。我轻轻舒展着那缚玉的手臂,小心翼翼从时间的深处走来,那一缕缕忧伤也有了无言的温情,轻绾住那一片玉心,其实绾住的不过是那一段尘缘。

我想,每一枚古玉都有着一段尘世的传说,越过悠远时空,它引领我走进唐朝的清晨,宋代的黄昏,靠近炉上袅袅飘出的熏烟,浅紫淡灰中,佩玉的女子忧郁的目光,穿越千年,与我相撞。

我是极爱看女人佩戴玉镯的,那白皙纤柔的玉臂因佩戴了玉镯更显出温润柔美,腕间的玉晶莹剔透,轻轻挥动中映衬出女人的温婉雅致、纤尘不染的高贵。此时若有一个知她疼她的男人轻轻握住那纤手,那佩玉的臂呀,就像一片温柔的水域,莹莹润润,轻轻柔柔,连空气里都流淌出一脉幸福的暖流。

一切与玉有关的怀想都有着不期而遇的美丽。琼楼玉宇,这是关于玉的梦想,有着不可言说的美,有着乘风归去的恣意,其实也只是在人间“起舞弄清影”而已。“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每读此句,眼前总会浮现出“产玉之蓝田,积日光之暖而使良玉生烟”的美妙情景。还有那些带“玉”的词汇:玉阶、玉泉、玉帛、玉萧、玉佩、玉人、玉心……每每读着都使我心头闪过丝丝的温润光泽。

我依然对玉情有独钟,依然相信玉是属于有缘人,依然相信每块玉上都有一个美丽的故事,每次看见玉都会浮想联翩,只是固执地不肯轻易买玉--玉如情缘,情缘如玉,没有缘份的玉,我不会要,有缘的碎玉,我也不会要。

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那么,一玉亦是一精灵。

篇四:情有独钟系许嵩

爱慕或仰慕一个人,往往是一瞬间。

情有独钟一个瞬间,便是一个世纪。

一瞬间便成永恒,如皓月当空,柔和的光晕就能摄入你的心魄。许嵩,歌手,发迹于网络。从当初的默默无闻,到现在的大红大紫。一路走来,平和的他给人扎实的感觉。当然最为人称道的还是他与安琪的感情经历。我不禁想起明末的李香君,她随身带的桃花扇。兵部尚书阮大铖记仇要拆散她和侯方域,让一个朝廷大官来强娶,她就从青楼跳下,血滴上了纸扇。纸扇为文人修饰,即成了桃花扇,至此扇不离身,到死心念侯郎。《毛诗》云:“女之耽兮,不可脱也。”真是幸得侯郎本多情,比之许嵩也亦然。

许嵩,一个男子,一片柔情写下这样的诗句,“江南三月烟花笑,痴玩年少之美妙。”烟花三月,瘦西湖畔,念得红药朵朵,剪下青丝几缕。李香君将其寄予侯方域,生命最后的时刻,她剪下腰间的青丝,作为信物,望情郎一生珍藏。如果说这凄婉了一点,那么同是桃花主题的崔护便幸运得多了。《题都城南庄》的故事几乎家喻户晓,那么桃花依旧笑春风后面呢?其实当时女子出门去了,回来之后见门上题诗,随之病倒。崔护估计害了相思病,于是“复往寻之”,见女子卧于病榻,即将断气,幸好及时赶到。后来其父大喜,遂以女许之。传为佳话。你看,这一见钟情,便情有独钟。这种念念不忘情是不是和许嵩很合拍呢?

当然,还有一个如水一般的才子不可不提,他就是北国的纳兰容若,被誉为和许嵩相似度最高的才子。容若的词恕我浅陋,不敢妄言。但他的感情故事比之于许嵩和安琪,如出一辙。此事鉴于许嵩自己的原因已不可考,只知道许嵩仍然深爱着这位姑娘。容若从小喜欢他的表妹,可表妹招纳入宫,于是他扮作僧人,冒着杀头的危险,与表妹幽会……随着容若娶妻,生活本该美满,奈何仅三年妻亡。之后又遇得江南才女沈宛,但自古多情伤离别,这南北几经辗转,聚少离多,人生几何?容若生命到了尽头。

古来才子几多情,付之江水向东流。北国风光好,纳兰归去了,情缘未了。朱华曹子建,感甄天下知,甄妃不知。嵩,红雨瓢泼泛起了回忆,回忆怎么潜?你美目如当年流转我心间。感时花也溅泪,苍穹也会苍老,你的情,对爱情的坚贞,一瞬间我们情有独钟。你的曲,萦绕在我们心间,我们将情有独钟一个世纪。

篇五:情有独“钟”

他懒洋洋地趴在床头柜上,嘴角仍旧咧着八颗牙的微笑。

“嘿嘿。”笑容也蔓延到我的嘴角。

你问我笑的人是谁?他可是名人——奥巴马。黑黝黝的皮肤,传神的眼睛,灿烂的微笑,构成这一只小小的钟表。

每当阳光透过窗帘,暖意正浓时,“奥巴马”就开始肆无忌惮地笑起来,而且每一次都是在六点整的时候,他那爽朗热情的笑容就把我给叫醒。睡眼还是惺忪?这不要紧,只要你看见“奥巴马”那精神的笑容,保准让你一天都开心。

我摆弄着这只钟的时候,爸爸回来了。爸爸穿着笔挺的西服,手捧一只包装精美的礼物盒子,表情神秘地走过来。

“宝贝儿,生日快乐!”爸爸说着就把那只礼物盒塞到我手里,我兴高采烈地接下来,揣摩着它里面会装什么东西。

是一只卡通的“超级玛丽”钟表,它看起来新极了,和“奥巴马”相比实在是太棒了,于是我随手把“奥巴马”丢在床边,爱不释手地抚摸着“超级玛丽”。我给爸爸道了谢,随后是一阵暗自窃喜。然后我调好“六点整”的时刻,爬上床开心地睡了。

我睡的很沉,然后做了一个冗长的梦……

“奥巴马”踩着月光向我走来,他的眼里塞满了泪水,几近流出来。他告诉我不要把他丢掉,因为他不敢想,被野的爪子抓得遍身伤痕,被重物挤压变形,然后被人分离……他不想这样,因为他是忠诚的,他爱我这个小主人。我羞愧地抱着“奥巴马”,又惭愧地搂着“超级玛丽”。

“嘿嘿嘿……”奥巴马的笑声再一次唤醒了睡梦中的我。

一切都是梦啊。奥巴马的身边多了一个朋友——超级玛丽。超级玛丽没有响,它说,它的笑声也在奥巴马的笑声里,被分享。

篇六:情 有 独 钟

我对什么事物都非常地热爱,比如打乒乓球、跑步、游泳……但是,我对它们仅仅只能称得上是热爱,唯一能使我称得上是情有独钟的要数打篮球了!

自从我与爸爸一起看了几场“NBA”篮球赛,我就迷恋上打篮球。“NBA”里的球员那敏捷的动作、犹如闪电侠一般的速度和精准的投篮,以及相当高的命中率深深地吸引着我。无论是做梦,还是下课或放学后,打篮球的念头总是第一个在我的脑门里灵光一闪,油然而生,我就迫不及待地抱起篮球就奔向操场。就这样,我对篮球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情感!

过了不久,我对打篮球更是痴迷到了连饭都不吃完就迫不及待地跑到篮球场上去练习。渐渐的,我更是得寸进尺,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篮球。我深知爸爸最疼我,我就从爸爸那里下手,使出“阴谋诡计”。终于,爸爸在我的全面进攻之下,成了“瓮中之鳖”,措手无策,只好甘拜下风答应了--给我买了一个心爱的篮球。怀揣篮球,我心中早已激动不已,在家里就开始不停地“舞弄”,弄得邻居们不能好好地休息。虽然邻居们给我提出了意见,别在家中“练习”了,要打就到篮球场上去打。可我就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根本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把它当做耳旁风了!我不但不改变这一“恶习”,反而变本加厉了--开始只在墙上“练习”投篮,现在就开始在地上运球了,弄得整栋楼都上下不得安宁。直到有一天,爸爸竟也受不了了,没收了我的至爱--篮球。

篮球虽然被没收了,但我还是对篮球情有独钟、爱之深切。

我爱打篮球,也就自然少不了我的偶像--NBA世界球星乔丹。

乔丹通过十几年的刻苦努力,成为当今“NBA”最闪耀的著名球星。他率领的芝加哥公牛队连续两年高居“NBA”皇冠宝座,他个人就有“空中飞人”的美誉,并五次荣获“最有价值运动员”称号。乔丹曾在比赛中,因奋不顾身地去抢救一个球,受了伤,但他还是坚持着打好每一场比赛,热爱打篮球的人有许多,可这样的乔丹却只有一个。命运纵使让他跌倒100次,但也要从101次抗争中站起来--这便是热爱的力量,令我崇拜于他的源泉!令我情有独钟的著名球员还有科比、詹姆斯、罗斯……

篮球,不仅令我感受到了童年的快乐,还锻炼了我的意志,它怎能不让我情有独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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