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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母的奖赏

作者: 陈云飞2016/10/22情感散文

姑母离我们而去,已经整整20年。她的音容笑貌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尤其是给我三次的奖赏,使我难忘

那是1953年过春节的时候,我9岁,穿上母亲给我浆洗过的对襟褂子,背上半袋子包子,到离我家临潼区新丰乡鱼池堡村8里之外的西黄村,去给姑母拜年。照例,进门的第一件事是在姑母炕跟前地上,双膝跪下,口里说着:“姑夫、姑母,娃给你磕头。”实际上,光是双膝着地,做个样子罢了,还不等磕头,姑母就心疼地说:“大冷的天,我娃就别磕了,快上炕来。”盼的就是这一声叫,乖乖地脱掉棉鞋,坐到姑母热乎乎的炕头上。姑母连忙从怀里掏出带着体温的钱,塞到我手里。我嘴里喊着:“不要!不要!”心里着实盼着这一年来的吉利。等会儿,迫不及待地到没人处一看,是一张“伍佰圆”的钞票(为第一套人民币,相当第二套人民币5分钱),高兴得没法说,就在游乡叫卖的货郎担上买了十来个“摔炮”,半天工夫就爆得一干二净。

17岁那年,我考取了县办华清中学,欢天喜地去给姑母报喜。姑母听说她侄儿考上了高中,不知说什么好,一边流着泪花,一边去翻她的私房钱,在炕头席沿底下,去拿了压得平平整整的两角钱,颤颤巍巍地交给我说:“姑没有钱,就这点钱,买个铅笔,本本。”我千恩万谢地回去了。也许是因为太高兴了,回家一路上蹦蹦跳跳,经过一个菜农的地头,讨吃了一根黄瓜;经过一片柿子园,上摘了几个半生半涩的柿子。结果半路上一摸口袋,两角钱不见了,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家。这件事从没敢向父母说过。

上高中期间一个暑假,我又动身到姑母家去。那年我19岁,已经是大小伙子了。我表哥表嫂因为在外地打工不常回家,姑母安排我给自留地担水茅粪。那天,天气晴朗,溽暑难耐,臭气熏天。姑母不时给我送来绿豆汤、凉茶。用了整整一个晌午,十多担水茅粪送到了半里外的玉米地里,完成了姑母交给我的任务。我洗浴完毕,姑母给我端来一大老碗油泼辣子面,我直吃得满头大汗。临走,姑母从怀里掏出了五元钱递到我手上。我没有客气,装到自己兜里。后来我用这5元钱订了半年的《延河》杂志,从中吮吸文学的琼浆玉液,从此走上了热爱文学、热爱写作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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