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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或者遇见

作者: 方英文2016/06/08情感散文

母亲周年忌日,提前回老家祭奠了。翻检楼上楼下,每发现一件母亲使用过的旧物,心里就一阵伤悲与缅怀。其中不少是书籍。母亲读过三年半私塾,生性喜爱文化。虽一生务农,却也终生与书为伴。总难忘记我很小的时候,母亲在煤油灯下读小说给我听的情景。当然,她也是为了打发自个的寂寞。所以,与周围人相比较,在如此深远的秦岭山里,我的出身也还算是书香门第吧。

翻出的书放在太阳下晾晒。线装书《大学》《中庸》《诗经》《聊斋》之类,烟熏火燎的,且被耗子咬成了残缺。难得的是,竟有几本我的中小学课本!课本,理论上讲,是人在成长时最有用的书。但是课本,或许因为害得人考不好分数,所以,在普通人家的书房里,反倒极难找见它们。课本如同法典,重要但不可爱

无论精神成果抑或物质财富,自古至今都是聚集到城市里。可是数量一多,城里人便不大珍惜了,任意丢弃了。于是媒体上经常报道,说在某个偏僻的乡野,发现了一本珍贵的书籍,甚至是绝品。如今有眼光的出版人,开创了一个新的事业,叫作援建“农家书屋”。当然那动机,并不是为了书籍能够传诸后世、永垂不朽,而是为了解决广大乡村眼下读书难的问题;但是从时间长河的客观效果看,若干年过去,后人又可能从乡下发现一本了不起的、甚至是很伟大的书籍——彼时经过考证,该书的作者由于不会公关,不会巴结媒体吹而捧之,致使其生前默默无闻、读者寥寥、困窘一生……

如今恭逢盛世,各类出版物之繁多便是例证之一。平均每天,我都会收到三本以上的书(或刊物)。人们坚信或者因为道听途说,说是文字一旦印成书册,就有了长寿千年的可能。于是但凡有条件舞文弄墨的人,便一概染上着书立说的恶习——鄙人亦莫例外啊。着书者做着肉体随时死、文章传千秋的白日梦。出版业是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本能,对于书稿的出版门槛,那是降低再降低。只要你的书稿不犯忌,好吧,与银子同时拿来,我给你出版!至于是否有读者,那是鬼也懒得管的。着作出版了,着作人雇个车子拉回去,爱咋处理咋处理。

所以每个月里,我都要叫来收破烂的,让其席卷而去一麻袋书刊。如此做法确实可憎,但也着实无奈,没地方安置啊。一麻袋书刊也就卖个十几块钱,换一碗扯面拉倒。我清楚这些被麻袋装的书刊里,定有不错的,只是我没时间看。人到了这把年纪,光阴日见缩水,已无资本挥霍乱读了。即使垃圾书,固然也终有其别样价值,问题在于它必须落到需要它、甚至喜爱它的读者手中,只是中介的渠道太复杂太难以把握。世间的真理并不多,世无废物乃是真理之一。造物主是何等智慧,它才不会没事找事,专门制造垃圾呢。这么说吧,所谓垃圾,乃是放错了位置的宝贝。酒肉是公认的美物,但是在真正的斋戒者眼里,酒肉却是标准的多余废物了。如果延展到整个生物界、微生物界,大自然更是无点滴废物!即使污水沟,之于蚊蝇而言,那恰是它们的王道乐土呢。

万物皆有用,看到谁手中。再没名堂的书,也一定有个人赞赏它;再欠美观的女子,也一定有个男子钟情她——但她需要运气,需要上天安排那个他走到她的面前。请相信大自然的基本法则吧,那便是阴阳与对称。找到或者遇见了,一切就般配了和谐了,梦想也就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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