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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馈赠

作者: 方遒2016/07/20短篇散文

朋友之间,情侣之间,亲人之间,有时赠送一些礼物,这是古已有之的。老祖宗还曾拿它当歌来唱:“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诗经·卫风·木瓜》)意思是说,她送我木瓜,我拿佩玉来报答。不是来报答,表示永远爱着她……

所谓“礼物”,当然是物质的。价值连城的奇珍异宝自不必说,就连“秀才人情纸半张”,那也毕竟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半张纸啊!你若拿什么非物质的东西充当礼物,那还能叫礼“物”吗?而且,水涨船高,礼物之舟早已被物欲的洪流高高托起。如今,你若愣头愣脑地仍然捧了个土里巴叽的“木瓜”或捏着酸里巴叽的“半张纸”去送礼,人家不骂你脑子进水才怪呢。

不过,这世上就有这样一些“异教徒”。他们偏偏想入非非,要弄出些无法用金钱计价的特殊赠品。唐代诗人张九龄在《望月怀远》中写道:“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灭烛怜光满,披衣觉露滋。不堪盈手赠,还寝梦佳期。”瞧!他想抓一把明晃晃的月光赠送远方的亲人呢。南北朝时期的诗人陶弘景回答齐高帝萧道成“山中何所有”的“诏问”:“山中何所有?岭上多白云。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瞧!他似乎有过扯片悠悠然的“白云”赠送给那骄奢淫逸的皇帝的一闪念。

皎洁的月光、飘逸的闲云都是可以赠送的吗?当然可以。但条件相当苛刻。因为,“月光”、“白云”都不过是寄托一番情意、一种情趣的意象或符号,施赠者与受赠者双方,只有相互理解、相互认同、相互牵挂、相互关爱,彼此有着灵敏度极高的默契、感应,“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以至于心有灵犀,心心相印,才能顺利完成这类特殊赠品的授受、交接的过程。“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在这特定时间,亲人之间的思念是相互的,看起来,月光“不堪盈手赠”,其实,“隔千里兮共明月”的月光已经帮助双方传递了“互赠”的思念。至于那潇洒、淡泊的“白云”,只能赠送“耳临清渭洗,心向白云闲”的主儿。陶弘景如果真的想把岭上的“白云”赠给皇帝,当然是搞错了对象。他分明知道,那位丑恶的家伙满脑袋“一云乍起一云落,一云向前一云却”的乱云翻滚,一门心思地为那张“龙椅”争斗;“不堪持赠君”,便多少隐含有“道不同不相与谋”的清高与自负。

而今,在议论某些社会现象时,有人常会使出“杀手锏”:“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年代了!”这一“锏”就会叫你立马闭上嘴。是啊,什么年代了,你居然不识时务地奢谈“月光”、“白云”之类的“特殊馈赠”,不是伸着脑袋讨骂吗?然而,恰恰是在这样一个年代,人们若能保留几分清醒,用心掂量掂量前人曾经青睐的“特殊赠品”,或许也能减少一点馈赠中过度污染的铜臭、减轻一些人们在礼尚往来时“心为物役”的痛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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