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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回头客”

作者: 李玉顺2016/06/21短篇散文

妹妹在市里开了一家干果店,节日店里忙,我元旦假期去帮把手。

早晨去妹妹店里的路上,我来到街角那家熟悉的袜子铺去买了两双棉线袜,打算晚间换上,新年图个吉利。令我没想到的是,平时只卖5元的袜子,今天却贴上了8元的标签,门口处居然还打出了“谢绝讲价”的告示。明知被宰,却因急着赶去妹妹店里,只得付钱,心里则被这种“货宰熟人”的做法搅得极不舒服

到了小店,赶上妹妹要去送货,我忙站到门口迎接顾客。这时,一位戴眼镜的矮胖男人走了过来,进店就问是否有新炒的榛子,要最好的那种。我忙指着一包4斤装的野生榛子介绍道:“大哥,这是我家新炒的榛子王,皮薄个大,入口甜香,市面上的零售价在60元左右,50元卖您!”那人看了看我,也不讨价还价,只是嘱咐我将榛子包好,并爽快地付了钱,临走时还没忘对我说声谢谢。

看着手里的两张新票,我顿时满心欢喜。因为我知道,这种野生榛子的公道价仅在40元左右,而我一下子卖到50元,一袋榛子的纯利竟然多卖了40元!买袜子带来的不悦一扫而光。

正在这时,妹妹回来了,看着我的高兴劲儿忙问缘故,我便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地说给她听。没想到妹妹越听越急,待问明了那人离去的方向后,蹬上电动自行车就去追。过了好一会儿妹妹才返回,她庆幸地告诉我已将多收的40元钱退给了人家。我虎着脸说道:“妹妹可真够实惠的,如今是市场经济,买卖双方都是自愿的事情,何必那么较真!”妹妹稳了稳情绪,对我道出了她的“买卖经”:“如今能买得起野生榛子吃的,通常都是经济条件相对富足的人,我的小店之所以红火,就是靠这些固定的‘回头客’捧起来的。刚才到店里买榛子的,就是富豪酒店的王经理,他常年光顾咱家的小店,每年都要称上几十斤的榛子吃,对待这样的大客户,咱们怎能通过乱抬价格的方式故意宰人家?再说了,做买卖讲的就是个信誉问题,钱再好又不是一天赚来的,顾客的利益‘伤不起’啊……”

妹妹的话说得我阵阵耳热。本以为帮妹妹做了一件“赢利”的高兴事,却差点帮了倒忙。我忽然懂得,小买卖里面也有大学问,对买卖人来说信誉永远是第一位的。还是妹妹说得对,只有将每位顾客都当做你的“回头客”,才能做到永远有钱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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