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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习惯就麻木

作者: 安黎2016/05/28情感散文

有三四年的时间,为了减肥,我一直坚持步行去单位上班。

我家位于城市的边缘,离单位十公里。沿着漫长的未央大道,我几乎一天走一趟。一个月,我所走的路程,差不多有二百公里。

走至中途,我总能看到一个卖报的中年男人,盘腿坐在一个乱糟糟的巷口。这个卖报者,与其他卖报者有着很大的不同。他既没有自己固定的报刊亭,也没有穿梭在汹涌的车流里使劲敲打车窗,而是盘腿坐在一堆三轮车中间,几乎要被那些横七竖八的三轮车遮蔽。卖菜的,卖水果的,炸油糕的,卷煎饼的,招揽活计的等等,人人都或骑或摆着一辆三轮车。如果不仔细瞧,根本发现不了他。但仔细一瞧,我却倒吸了一口凉气:他只有一条腿,另一条腿遭到了截肢。

一个中年男人,为何失去了一条腿?是工伤事故所致,还是车祸引起,抑或因为得了某种疾病?我未曾向他打问过原委,因此便不知其详。我是因为买报才注意到了他,并且走近了他。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我与他的对话,没有超过五句。

他胡子拉碴,满脸褶皱,坐在一叠报纸的后面。那叠报纸的旁边,竖放着两条铁拐。一个失掉一条腿的人,没有匍匐在地上行乞,等待别人的施舍,而是通过自食其力,努力保持着作为人的自尊,单这一点,就令我心生敬意。

第一次,我掏出一块钱递给他,他要找钱,我摆摆手,他作罢。第二次,我还是掏出一块钱,递给他,他做出要找钱的姿势,我又摆摆手,他又作罢。第三次,我递给他一块钱,他干脆连找钱的姿态都没有了。我要买的报纸是《参考消息》,市面价六毛钱。也就是说,我每买一份报纸,相当于捐助给他四毛钱。

一路走来,我会遇到七八个报刊亭,碰到十几个游走的卖报者,但都对其视而不见,一直坚持着在他那里买报。习惯成自然,习惯了,也就麻木了,渐渐地,他大老远瞅见我,就抽出一份报纸,高高地捧在手里,等待着我前来拿取。收了一块钱,他再也没有过任何找零的意思表示,仿佛那张报纸的售价,本来就是一块钱似的。

令我好奇的是,在上千次的买卖中,他从未向我说过“谢谢”二字。

有一次,我没有零钞,只好掏出十元钱递给他。他接过钱,磨蹭着,只是眼巴巴地瞅着我。看到他无找钱之意,我掉头离开,但身后传来的,不是他的客气之言,而是得意的笑声。

三轮车夫揶揄他:跛子,你发财了啊!一张报纸就卖了十块钱,本事可够大的啊!他放声浪笑,说:咋啦?就卖了十块!你不服?不服不行!三轮车夫说:甭卖嘴,不是你本事大,而是你运气好,偏偏就碰到了一个“砍头子”(陕西方言,二傻子的意思)。

并未因被人视为“砍头子”,我就有所改变。我依然在他那里买报,依然多付给他钱。其间,我还给他买过两个肉夹馍,还把一小箱苹果塞给了他。

有人或许会问:你这样做,究竟为了什么?是图名图利,还是要把自己刻意打扮成一个救世主?我的回答是:我不为别的,甚至不是为了救助他,只是为了安抚自己的良心。良心,说起来很抽象,很虚无,但它却真实存在着。良心不存,人就蜕变成了禽兽。我知道,人到中年的他,坐在巷口的风里卖报纸,其微薄所得,不仅仅为了自己的生存,而是有着更为紧迫的用途:为了孩子上学,为了给老人治病。

后来,我再也没有看见过他。随着那一片区域的拆迁改造,他像那些游走的商贩那样,在驱逐与追赶中,像一缕轻烟,消失得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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