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必读社 > 感情文章 > 伤心日志 > 正文

回忆

作者: 南星2016/03/28伤心日志

生活一舒适人就开始懈怠,大不如心情压抑时那般文思如泉涌。高三的生活还算不赖,至少我是挺适应的。在一大堆哭爹喊娘抱怨写功课比怀孕还吃力的屌丝们中间,我显得优雅而心定气闲。前几天老师找高三的每个同学谈话,主要是功课情况如何,学习计划是什么,有没有碰到困难之类的调查性问题。我眉毛一扬,叽里呱啦就把我的课程安排跟他们卖了一通,把那老师惊得目瞪口呆,连声说要请我去启发启发其他的同学。我自问还没有蠢到去做那种吃力还吃白眼的傻事。装逼的目的已经达到,通往大学的路上请各自珍重,阿门。

学业方面虽然稳扎稳打,感情生活却如一汪死水,连个小波浪都没起过。女汉子当得久了,都快忘记被一个男生捧在手心里是神马感觉(当然我也没被一个男生捧在手心里过,这里纯粹是意淫,意淫)。最近我突然非常、非常、非常想找一个男朋友。在我这个垃圾学校肯定是没戏,其实我还是比较喜欢中国男生的,那些外国男生的身上总有一股我看不惯的流里流气。今天碰巧在读饶漫的《眉飞色舞》,看到倪蔚佳和曾伟打电话那段,是真的有那么一点勾起了我的心弦。想当年,我还是一个任人搓扁捏圆的小姑娘的时候,也曾怀揣着那样纯真的小心灵,可以为了和暗恋的那货说上两句话而躲在被窝里傻笑半天,即使都是一些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对话,一点浪漫的元素都没有的。但我就是高兴。那种高兴是简单的,廉价的,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但也算在我平平淡淡的青葱岁月里,留下了那么一点点难以磨灭的痕迹吧。

我不大喜欢跟别人说起我喜欢饶雪漫。有谁谁谁问我喜欢哪个作家的时候,我要么说亦舒,要么说罗琳,要么说秦文君,要么说王安忆,反正就是不提饶雪漫。我觉得自己还是个比较我行我素的人,但还是受不了每次我说起喜欢饶雪漫,那些人意味深长的“啊~~~~原来你喜欢饶雪漫啊,我小学五年级那会儿特别喜欢她。”和眼里不自觉的得意和优越感。当然我很清楚说这话的都是肚里装草的傻逼,但我就是个俗人,为了那要命的面子和自尊,我总是尽量不让别人知道我喜欢饶雪漫。每个爱幻想的女孩子,心里都应该装着一份饶雪漫式的爱情,也都能在饶雪漫的书里找到曾经自己的影子。我已经习惯闲来无事翻一翻饶雪漫的小说,跟过去的自己说一句好久不见。

另外,饶雪漫在《眉飞色舞》里提到了我在很久以前喜欢过的一本日本童话。我曾想过要找到那本书,却一无所获。当我终于从《眉飞色舞》里得知那本书的作家叫安房直子时,心里实在是有点小激动的。故事里的小狐狸可以把你的指甲涂成蓝色,再用手指搭起窗户,你就可以看到你最想看的人。那个故事真是特别特别的美。我犹记得那本书的封面是浅浅淡淡的蓝色,一只白色的小狐狸从身后的花田里探出头来,像一个从天上逃到人间来捣蛋的小精灵。

刚刚到谷歌去搜索了一下,查到了那本书的书名叫《风与的歌》。啊,我想起来了,就是这个名字。 

更多伤心日志

猜你喜欢

更多伤心日志

文学百科

文学百科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