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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乃流氓

2010/06/08心情故事

以人为镜,能知己过。最近问得几人,乃知原来吾为地痞流氓之流!

其实在大学之前我甚少跟女生打交道,每每思及于此,甚觉遗憾。但是过去了的就是过去的了,我不能改变过去什么,幸甚,高中同学各奔东西之后,竟常能与高一的一些女生联系,还挺聊得来。最近,跟斯丽姐和雅俐在闲聊,我问及我在她眼中是何种人,她很真诚答道:我觉得你应该是很痞的一个人。我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我自知我是一个很疯癫的人,但是我万没想到自己竟沦为痞子之流。斯丽姐在旁添油加醋道:“我看你除了嫖,男性之恶习你都已经具备:喝酒,抽烟,打牌,赌博······”我听到此两人之话,我还能怎样呢?但是,当我忆及往昔岁月,我的形象沦于此亦已不足为奇了。

想起小学时期,我是许多许多现在的好学生所不能及的。在所有人眼中,我是一个好学生,一个十足十的乖乖儿子。只可惜,我的骨子里似乎蕴藏着叛逆,当碰到了初中我所处的环境与村中的那班兄弟,我的叛逆见风狂涨,自初中之后,我变了一个人,由三好学生到地痞流氓的蜕变。其实,除了同学所说的男性恶习,在初中时,偷东西,打架,玩游戏等也是家常便饭。当年之光阴,许多浪费在了麻将桌上,一些给抽烟,喝酒,打架,偷窃等等给践踏了,只有那么一丁点花在了教室,而就是这么一丁点的绝大部分我还是用来睡觉了!在初中,学校严禁学生穿拖鞋,但就是在那时,我喜欢上只穿拖鞋上课。或许我是在尖子班,所以每每能逃脱领导的检查,自此,地痞形象初步形成。晚上,不寻得一点刺激,我那二十几个兄弟是全身会痒的,所以经常去做点坏事,我虽不很同意,但退出会落得胆小以及没义气之名,所以,每每硬着头皮上。记得有个晚上,出去乘凉,不知谁人提议,去附近一户人家摘几个芒果,一人声起众人和,一大帮人遂浩浩汤汤出发。到达目的地,准备翻墙而入,但是,一力大之人竟抡起一块水泥板,直接把墙给砸了,堂而皇之的进去了。芒果的主人家听见响声,拉亮电灯,却因惧怕我们这么一大帮人,敢看而不敢言。有一次更离谱,只是那次我没在场,是听他们说的。有一次,他们夜晚拿着猎枪去打鸟,途经一片蔗林,感觉口渴,便去砍几截甘蔗,孰知那片蔗林有只狗看守!他们随便拿起枪向那只狗射了一枪,原本不想会打中,但偏偏就中了,狗狂吠不止。他们为了不惊扰不远处的村子,便用棍子把狗活活给打死了,然后几个人就抬着狗走了。当中过程耗时过多,声响太大,惊扰了村中的人,他们前脚刚过河,河对面就已经火光冲天了,假若走慢一步,他们肯定被捉了!我听到都感觉很惊险很刺激,恨自己当时不在场。现在限于我的文笔拙劣,写不出那时的惊险,实为遗憾。所做坏事过多,又限于时间不多,在此不便多言。初三过后,我就真的变成了和他们一样的人了。万幸,我中考不小心考上了县重点中学,现在才得意继续在校混日子,不至于沦为打工仔之行列。

所以,我现在很能明白张爱玲所说的那句话:如果你能认识过去的我,就不会怪现在的我。现在我沦为地痞流氓,所说之话半真半假,没人敢相信,但是有些事我真的很认真,在对待兄弟,对待朋友,对待感情,我真的没半点假。所以当你说我喜欢好几个人,说我花心时,我会笑,但是我知道我不是。人之本性,欲改难于移山,但是我会尽自己最大努力去改。在某年某天如果你看到我不再疯癫,也不必以为我不正常。

吾之人生,绝非如此寥寥数言所能道尽。心绪不宁,所言甚乱,止此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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