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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恰是读书日

作者: 袁星2018/05/25散文随笔

楼下的花事纷繁,小鸟呢喃,成为透窗而来的仙乐,让人忍不住屡屡推窗远眺或是俯瞰。书本摊在案头,不识字的清风趁我离开的时候,胡乱的翻动几页,走回来尚未察觉,接着读下去,并没有不连贯的感觉,反而都是一段段精彩的讲述,自己亦仿佛变成了头扎羊角辫的小童,俯于外婆膝下,驻着腮,听到入神。

春光正好,于是有人吟了首打油诗,说,春天不是读书天,四处的唱,道理也振振:春天是要日日相伴的美人,一日有一日的姿媚,而书斋苦读,不是空负了大好韶光吗?于是把书放归高阁,与青春作伴去也。可那首打油诗还有后面三句:“夏日炎炎正好眠,秋有蚊虫冬有,收拾书本好过年。”和着他一年四季都不想读书呀!所以切不可听他乱讲,春天新鲜的空气和明媚的阳光,正好读书呢!虽然昼短夜长的冬季屡屡被描绘成读书的最佳时间,比如林语堂老先生就说:“在风雪之夜,靠炉围坐,佳茗一壶,淡巴菰一盒,哲学经济诗文,史籍十数本籍横陈于沙发之上,然后随意所之,取而读之,这才得了读书的兴味。”可朱熹也在《四时读书乐》中的《春》里描绘了春天读书的适意:“山光拂槛水绕廊,舞雩归咏春风香。好鸟枝头亦朋友,落花水面皆文章。蹉跎莫遣韶光老,人生唯有读书好。读书之乐乐何如?绿满窗前草不除。”

在花香鸟语里读一本正对心思的书,还有什么比这更其乐陶陶的事呢?在阅读里,春华相随,绿草蔓生,书页间摇曳着新芽初绽的影,偶尔有袅袅的花香传来,不正是古人向往的“红袖添香”?我虽非男子,却也迷爱美丽芳华,爱那红袖拂去我长久阅读带来的倦涩。这时泡一杯花草茶,看那些旧时的花朵缓缓复苏,在水中重新回到那个已经逝去的春天,带来些同样陈旧的故事,在染了花色的水里蔓延开去。偶尔从书中抬起眼,端起水,看窗外蓝的天,吃盛在玻璃碗里新做的山楂糕,糯糯的甜,微微的酸。心里默念着那些心仪的文字,当作背诵,亦当作对那个写字人的唱和。

而在春夜里夜读,也是很适意的事。清寂的光阴里,握一杯热茶,当作暖手的炉,当作驱散倦意的锥。而书和茶均是需要细品的,茶香萦绕舌际之时,书香亦拥鼻侵襟。琥珀色灯光下书页细腻温婉,似美人肌肤,一寸寸的拂过去,落到心里,发出一声轻叹,入目的字也成了一道逶迤的风景,横看成岭侧成峰。夜深了,感到有点饿,就剥开一块米糕吃,松软的一咬就掉很多的沫子,只好起坐,离书远点,怕沾上油点,那样的话,也许这本书会被我扔掉。对书的洁癖使我古怪,比如十分厌恶有人用书来垫菜盘或者桌角,也讨厌借书与人。我不喜欢那种在手里传来传去的书,沾着油腥味,即便书表面是清洁的。我喜欢有素朴封面的书,厚沉的书页,清淡的字闲闲的卧于其上,似一位学养深厚的长者,气定神闲的谈古论今,喻渊博于冲淡之中,喻惊涛于无声处。

仓促的时代让那些清俊的唐人诗意、宋人词意已成残山剩水,可我还是愿给自己的心灵留下一方静谧的空间,默默的和这些文字温存,也愿给自己的身体留一个舒服的空间尽情的享受与书相对的时光。那些价值昂贵的文房器玩是我等小民无缘拥有的,我要的不过是一间洁净的小屋,深枣红色的地板,同样色系的书架,书桌,放着我喜欢的书和心仪的小物件,没有多少银子就携回来,可却是自己真心的喜欢。一个柔软厚实的蒲团,可以让我随意的盘踞,一扇明亮的南窗有宽阔的外飘,可以放上一案古朴的茶海,案上的紫砂壶飘散着袅袅的茶香,而我也喜欢在读书的时候,清洁自己的身心,穿着柔软可心的家居服,和我的书一起老去。

在待到人生的黄昏,也是这样的一个春天,我搬出那些发黄的书册,在明媚的阳光下捡读。书页翻动的当儿,我闻到自己在岁月的每个季节留下的气息,隐隐看到上面自己手抚摩的痕迹已流露出凝厚的光熠,象贴身佩带的玉器上沉实润亮的包浆。酒肉岁月太匆匆,书墨情怀却始终是内心的青山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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